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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長照治理量能 苗栗縣政府成立長期照護處 開啟照顧新紀元

  • 發布單位:照護服務課

       隨著人口結構快速轉變,高齡化與失能人口持續增加,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已成為地方政府施政的重要課題。苗栗縣政府為因應照顧服務需求與日俱增,正式完成組織調整,自115年3月1日起,裁撤原「長期照護管理中心」,成立一級單位「苗栗縣政府長期照護處」,於3月2日舉行揭牌典禮,象徵苗栗縣照護服務體系邁入整合發展的新階段。

        縣府指出,截至115年1月底,苗栗縣總人口數為53萬790人,其中65歲以上老年人口10萬7,893人,占總人口比率20.3%,已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依據衛生福利部失能人口推估,本縣需長期照顧之失能長者,以及失智症與身心障礙等多重照護需求人口已超過2萬多人,因應高齡與失能人口快速增加所致的照護需求攀升,苗栗縣縣長鍾東錦於去(114)年9月即提出組織改造構想,啟動修正「苗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並於同年12月提案送請縣議會審議,獲得議會支持三讀通過。縣府進一步說明,自115年3月1日起正式成立一級機關「長期照護處」,將對應衛福部整併後的「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之政策方向,以強化長照與社會福利之整合治理,展現苗栗縣政府及早布局、因應高齡社會挑戰的前瞻施政決心。

       新成立之長期照護處除整合原單位的長期照顧業務外,將整併社會處身心障礙相關部分業務,以單一窗口與整合管理機制強化長照與身障服務銜接,提供更連續周延的照護支持,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縣府強調,長期照護處維持原址不變,並持續運作頭份市、通霄鎮2處分站及南庄鄉、獅潭鄉、泰安鄉、三灣鄉4處原偏鄉服務辦公室,洽辦窗口與流程不受影響,民眾仍可安心就近辦理洽公。

    整合後的長期照護處,設有三科,各科主責業務包含:

  • 照護服務科:長照需求評估、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居家式長照機構設立及管理、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失智症照顧、營養送餐、社區預防性照顧(長照巷弄站)、身障社區居住、身障與長照共融之家庭照顧支持服務及各類喘息服務。
  • 機構管理科:社區式長照與身障日間照顧中心、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小作所)、家庭托顧、失智症團體家屋;老人福利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居家護理所、長照法人及身障住宿型機構之設立與管理。
  • 綜合行政科:長照就醫交通車、社區交通車、復康巴士及到宅沐浴車服務;長照輔具、醫療輔具及身障輔具評估、購置及租借申請,外籍看護申請審查作業、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登錄及註銷;以及處內行政事務、綜合管考、資訊及資安管理。

      長期照護處總人數共115人,其中編制人員21人、約聘人員57人、約用人員37人,整體人力包含護理、營養、職能醫事師級人員及社工師、社工員等多元專業,強化跨專業合作與服務支持。縣府將持續深化需求評估與個案管理、服務管理、品質監督及機構輔導等核心工作,確保照護服務能依民眾實際需求提供適切支持,並兼顧服務品質與安全,提升縣民使用照護資源的可近性與便利性。 

       縣府強調,長期照護處的成立不僅是組織調整,更是落實在地老化與全人照顧的重要政策作為。未來將持續以「以人為本、在地照顧、專業整合」為核心理念,結合醫療及社福資源,打造更完善、更具韌性的照護服務體系,成為縣民安心生活的重要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