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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獎勵私立小型老福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計畫

補助計畫名稱:111年獎勵私立小型老福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計畫

補助項目 :111年獎勵私立小型老福機構改善公共安全設施設備計畫

資格條件:本縣合法設立老人福利機構

補助金額上限:依單位申請項目計畫並檢附所需經費需求概算經專家委員審議後決議

申請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申請及審查方法:以計畫申請方式檢附經費需求概算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已正式公函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並審核。

全案預算概估:本計畫年度預算金額新台幣390萬3,000元,用盡後將不再受理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