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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計畫名稱:111年度苗栗縣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獎助計畫

補助計畫名稱:111年度苗栗縣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獎助計畫

補助項目:業務費、專業服務費、管理費、設備費(最高獎助新台幣10萬元,延續型單位則不予核定)

資格條件:設置且實際服務區域為原住民區、離島及偏遠地區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以下簡稱A單位)
                  註:偏遠地區(原住民區、離島及偏遠地區)A單位以110年度已在該區服務之單位優先申請

補助上限:每處最高獎助新臺幣150萬元;如設立時間未滿1年,視設立月份按比例支付獎助額度。

計畫執行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申請及審查辦法:本中心公告遴選事宜後,以計畫方式檢附經費需求概算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以正式公函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並審核。

全案預算概估:本計畫年度預算金額新台幣610萬元,用盡後將不再受理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