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計畫名稱:111 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

壹、計畫名稱:111 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
貳、申請資格及方式
  一、申請資格:醫院(以醫療機構代碼認定)。 
  二、申請期限:醫院擬具計畫申請表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由地方主管機關審查並核定獎助資格。
參、計畫執行期間:自本計畫公告日起即可按本計畫之執行方式辦理。至各項獎勵之計算,則自地方政府核定該醫院參與本計畫資格日起算至 111 年 10月 31 日止,原於 109-110 年參與本部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之醫院則追溯自 111 年 1 月 1 日起算。
肆、補助、獎勵內容及費用
  一、長照需要評估工具補助
  二、建立簡易輔具友善銜接機制之獎勵
  三、服務效能指標獎勵
    1.評估個案數獎勵
    2.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時效獎勵
伍、補助金額上限:依據醫院實際執行成果核定。
陸、申請及審查方法:以計畫書申請並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以正式函文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並審核。
柒、全案預算概估:本計畫於111年11月30日依據醫院執行成果函送衛生福利部並辦理結案,期限後不再受理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