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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114年度「長期照顧交通接送特約服務」遴選實施計畫

特約單位資格及規定:

一、本縣特約之服務提供單位,以下列為限:

      (ㄧ)醫事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

      (四)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計程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

受理時間:114年6月4日-6月10日,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中心(地址: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光華路369號)。

捌、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如附件申請表。

    (二)服務建議書:請參閱附件範例,以A4紙張繕打,格式為直式橫書,並於左側裝訂成冊,切勿環裝;申請單位請檢附一式3份。

     (三)經地方政府合法立案之組織/機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