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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擔心!醫療輔具我照你

  • 發布單位:照護服務課

李奶奶平時行走依靠助行器輔助,因咳嗽、食慾差到醫院治療,近期病況緩解可以回家休養,醫師告訴兒子:「李奶奶因吞嚥困難,回家需用鼻胃管進食,因痰多出院還需要給予氧氣與抽痰」,兒子滿臉露愁容說:「回家該怎麼辦呢?」…

輔具種類眾多,依「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所需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所訂之「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標準表」(簡稱醫療輔具),指尚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內,經醫師診斷評估為醫療復建所需,具有促進恢復身體結構、生理功能或避免併發症之輔助器具。

 

  • 服務對象
  • 依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且符合本計畫補助標準者為補助對象。

  • 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 電動拍痰器
  • 抽痰機
  • 化痰機(噴霧器)
  • 血氧偵測儀(血氧機)
  • 矽膠片
  • 單相陽壓呼吸輔助器(C-PAP)
  • 雙相陽壓呼吸輔助器(Bi-PAP)
  • 氧氣製造機
  • 壓力衣
  • UPS不斷電系統
  • 申請補助準備文件
  • 申請表
  • 申請人之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私章
  • 診斷證明書
  • 醫療輔具評估報告書
  • 委託書(若本人無法親自申請則須檢附)委託人身分證、私章(若有委託書則需檢附)。

 

  • 怎麼申請?
  • 攜帶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
  • 醫療輔具與生活輔具合併計算,每人每二年依實際需要,以補助四項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