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年申請設立居家式長照服務機構,請先檢視設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並依照範本格式撰寫計畫書,撰寫內容可參考撰寫補充說明,相關檔案參考資料如下。
2.公文及計畫書請郵寄至「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並請備註「長照公文-申請居家式機構」。
3.長照司公告之居家服務督導員工作手冊(底下連結),供參考使用。
公告本縣居家式長照機構評鑑基準、評鑑作業程序、評鑑成績核算結果之原則以及受評鑑單位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