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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2-09-21
  • 聯絡人:林小姐
  • 聯絡資訊:037-559343
【營養餐飲服務】
 
◎服務內容
運用志工從事到宅送餐服務,協助無法自行準備餐食之服務使用者維持均衡飲食,並關懷其日常生活。

◎服務對象(僅限社會救助法列冊之低收、中低收入戶,及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津貼資格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3.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4.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
 
◎補助原則
(一)獎助經照管中心評估符合為長照服務請領資格之低收、中低收入長照失能者膳費。
(二)每餐最高獎助新臺幣八十元,每日最高獎助二餐。
(三)使用者自行負擔比率: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中低收入戶為百分之十。
 
★ 「一般戶」之自費送餐非屬長照服務範圍,請逕洽各服務單位 ★
 
*服務單位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