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日期:112-04-12
  • 聯絡人:黃小玲
  • 資料來源:照護服務課

補助原則:
 (一)以提供服務為主。       
  (二)依據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失能程度不同,給予不同服務補助額度。       
  (三)依失能者家庭經濟狀況減免部分負擔。低收入戶:免部分負擔、中低收入戶:5%、一般戶:16%。       
  (四)超過政府補助額度者,則由民眾自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