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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用租的當然也可以!!

  • 發布單位:照護服務課

 目前我們政府購買輔具跟租輔具政府都有補助,所以我們除了需要了解租跟買的差異之外,更應該了解政府提供我們什麼補助?自己到底符合什麼資格?補助的金額有多少?以及流程的手續與時程,這些都應該一併思考。

其實「輔具租賃」在國外早有先例可循,從隔壁的日本到地球另一邊的以色列,都有輔具租賃的服務,臺灣在新政策上路後,也越來越多的業者投入這項服務。
長照2.0上路後,除了買輔具,也開始可以用租的服務。租來的輔具雖然能夠任意使用,但使用者並無所有權,因此沒辦法任意改裝,損壞也需要負責任。聽起來似乎沒什麼好處,那為什麼政府要推動輔具租賃呢?

租輔具的優點

  支付的數字來看,購買輔具跟租賃輔具的差別在於租賃的負擔門檻金額大大降低了,可以讓取得輔具的門檻更低,負擔更小。可能第一次只要花個幾百塊,就能使用萬元的輔具。因為你是租用輔具,你支付折舊的費用與廠商的利潤,可以讓在照顧長輩時有更多的資金運用。畢竟很多時候,在買輔具之前家裡已經花了一大筆醫藥費了。
再者使用者的身體狀況時常不是恆定的,可能隨著物理治療的介入而越來越好,也有可能因時間而逐漸惡化,這時候原本的輔具若不符合使用,就很令人頭痛,重新購買又是一筆費用,舊的輔具該怎麼處理也是一個問題。租借的方式就可以隨著身體狀況使用合適的輔具,省錢省時間。


目前長照2.0可以得到租賃補助的輔具有:

   助步車 、輪椅B款其附加功能、電動代步車、電動輪椅、移位機、氣墊床、居家用照顧床、爬梯機。

  其實就如同買房好還是租房好的問題一樣,兩方各有支持者,了解兩方優劣,選你所愛,愛你所選就對了。整體來說,每個人面臨的問題不同,多一個買輔具之外的選擇,是可以讓民眾找到更適合自己的需求。

   目前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 推動了「特約廠商」制度,有了特約廠商的服務,民眾不需先付全額價金,只需要負擔給付額度超過的部分。給付請款也由特約廠商代勞,民眾不需自己奔波勞心。廠商代為請款也比民眾更有效率、正確率更高,政府端也將陸續規劃相關電腦資訊系統,讓請款更便捷、更高效。特約廠商制度讓民眾請款免勞心奔波、廠商服務更提升、政府核銷更高效,可謂三贏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