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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接送更普及 長者就醫更便利

  • 發布單位:行政管理課

      為解決行動不便及失能者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復健之交通問題,本府積極推動長照2.0政策交通接送服務,委託六家租車公司特約辦理,共提供40輛交通專車載送,車輛設有輪椅升降機等配置,以滿足不同個案需求及使用時間與限制,提供使用者更貼心的服務。

      長照需求等級由輕至重分為1至8級,為擴大服務對象使服務普及化,本縣配合中央政策,民眾就醫交通接送服務對象由原失能等級4級降至2級,於111年2月1日起提供2級以上失能者交通接送服務之給付,並將三灣鄉納入本縣偏鄉地區範圍,增加本縣交通服務涵蓋量之提升。

      服務收費方式單趟最高補助新臺幣230元,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1,840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1%、一般戶補助73%);另偏鄉地區(獅潭鄉、南庄鄉、泰安鄉、三灣鄉)單趟最高補助新台幣300元,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2,400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補助93%、一般戶補助79%),超過部分由使用者支付,其乘坐次數須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每月最高補助8單趟,透過補助車資方式,滿足本縣失能者之多元服務需求,以減輕家庭照顧經濟上的負擔。

      只要是實際居住於苗栗縣內的65歲以上失能長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及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經照管中心到宅評估符合資格者皆可使用交通接送服務,歡迎有需求的民眾皆可向苗栗縣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