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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不便、就醫不便,就交給長照交通車接送服務

  • 發布單位: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陳奶奶(以下簡稱案主)有高血壓、糖尿病、憂鬱症等病史,因年邁及疾病因素,體力漸虛弱且四肢退化嚴重,需使用輪椅代步,目前與外籍看護工同住,日常生活皆由外籍看護工照顧。案主居住地區較偏僻,且使用自家轎車上下車不方便,案子表示帶案主就醫必需大費周章的出動很多人力,協助上車的、開車的及陪伴的人等等,且案主關節僵硬,需要用抱的才可上下車,光是一個簡單的回診就困難重重。

    案主於某次住院時,透過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了解有交通接送服務,由於案主輪椅可直接升降到交通車上,對於案家是迫切需要並可直接申請。經評估後案主失能等級為第8級,符合申請條件,出院後由照管專員安排交通車接送服務,案主在出院後的回診便可使用。案子表示看見交通車使用輪椅升降方式讓案主安全的上下車而感到放心,畢竟抱案主上下車也是有危險程度在的,若一不小心案主可是會跌倒的,使用後對於交通車接送服務感到非常滿意,之後的定期回診,也都是使用長照交通車接送服務。

    案子說交通接送服務對於行動不便、就醫不便的家屬真的是幫助太多了。聽見案子對於長照服務感到滿意,照管專員心裡也覺得很開心,也希望能幫助到更多行動不便者就醫,若有需求可洽詢1966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