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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11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延續型及新增型公開徵審一案,歡迎符合資格單位踴躍申請

  • 發布單位:照護服務課

本縣111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延續型及新增型公開徵審一案,歡迎符合資格單位踴躍申請。

※失智社區服務據點

申請資格:

1.合法立案之醫事、長期照顧或社會福利機構(團體) 、其他失智相關服務等單位。

2.公寓大廈戶數達一百五十戶以上,經向地方政府報備成立十年以上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且經表揚獲評鑑績優,提供鄰近社區服務成效卓著者。

3.原110年度經本縣核定單位。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申請資格:

1.以開設神經科、精神科之醫事機構整合規劃辦理。

2.原110年度經本縣核定單位。

 

相關計畫規範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之111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申請作業須知(如附件)進行計畫書擬定,並於公告起始日至111年1月19日下午五時前,以免備文方式送達本中心提出申請,並同步將計畫書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mlh210@ems2.miaoli.gov.tw(廖小姐)及mg567@ems2.miaoli.gov.tw(游小姐),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