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1年5月17日修正後「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並自即日生效,請相關單位配合辦理。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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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5月17日修正後「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並自即日生效,請相關單位配合辦理。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