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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後「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 發布單位:照護服務課

轉知:

111年5月17日修正後「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並自即日生效,請相關單位配合辦理。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