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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教育訓練規範

  • 發布單位:長期照護管理中心

志工基礎訓練課程
內政部90年4月2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令
一、志願服務的內涵 二小時
二、志願服務倫理 二小時
三、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快樂志工就是我
以上二種課程二選一 二小時
四、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二小時
五、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二小時
六、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二小時
以上共計十二小時。
社會福利類志工特殊訓練課程
內政部90年9月14日台(90)內中社字第9072501號函
一、社會福利概述 二小時
二、社會資源與志願服務 二小時
三、人際關係
說話藝術
團康活動
以上課程三選一 二小時
四、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 二小時
五、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 二小時
六、綜合討論—集思廣益論方法 二小時
以上共計十二小時。
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時數,得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依實際需要延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