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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112-114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

壹、計畫名稱:112-114年度「出院準備銜接長照服務計畫」
貳、申請資格及方式
  一、申請資格:醫院(以機構代碼認定)。
  二、申請期限:112 年計畫自公告日起至 7 月 7 日止;113 及 114年自該年 1 月 1 日起至該年 3 月 31 日止,由醫院擬定計畫申請表逕向所在地方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參、計畫執行期間:自地方主管機關核定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原111 年度參與本計畫之醫院得追溯至 112 年 1 月 1 日起算。
肆、補助、獎勵內容及費用
  一、長照服務需要評估工具補助
  二、建立簡易輔具友善銜接機制獎勵
  三、醫院評估案件數獎勵
  四、服務時效獎勵
伍、補助金額上限:依據醫院實際執行成果核定。
陸、申請及審查方法:以計畫書申請並檢附「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以正式函文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並審核。
柒、全案預算概估:本計畫於114年11月30日依據醫院執行成果函送衛生福利部並辦理結案,期限後不再受理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