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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更新「111年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品質指標」

  • 發布單位:照護服務課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更新之「111年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品質指標」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社區據點實際執行情形進行前、後測評估工具滾動式調整,自111年8月1日(一)起,各預防及延緩失能服務據點(含巷弄長照站、失智據點、文化健康站、長者健康促進站及銀髮健身俱樂部等),由原先「方案成效評估」(原名長者健康評估問卷)變更為「 ICOPE 自評量表」。
  • 各據點於服務介入前、後使用ICOPE自評或社區據點協助完成自評(如附件1),並推廣「長者量六力」 Line 官方帳號(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576&pid=15684),若有異常再依據社區長者功能評估流程(如附件2)分項針對異常面向進行評估(如附件1之復評表),或協助長者轉介至院所接受 ICOPE 初、複評。
  • 各社區據點須於完成每期預防及延緩失能課程後,完成評估「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品質指標」(如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