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苗栗縣115年身心障礙者社區支持服務整合型獎助計畫-身心障礙者多元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評鑑計畫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0條、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5章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109 年 8 月 13日社家障字第 1090701109 號函辦理。
二、有關評鑑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評鑑資料檢視範圍:114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
(二)送審資料日期:填寫自評表及基本資料表,並將受評資料(含自評表及基本資料表)1式4份於115年7月28日前,函送本府書面確認審查後,將作為評鑑委員評鑑現場評分使用。